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和第二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三亚研究院

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海南省“南海”人才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现就第四批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和第二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及申报项目

(一)第四批南海育才项目

选拔名额原则上安排105名。申报项目分为南海创新人才、南海创业人才、南海工匠、南海乡土人才。

(二)第二批南海新星项目

选拔名额原则上安排200名。申报项目分为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哲学社科人才、金融财税人才、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3人及以上)可以组建团队联合申报,团队确定入选后,团队中排序前三名的成员纳入南海新星项目管理。

二、时间要求

(一)三亚研究院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和规则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规则

申报规则按《海南省“南海”人才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执行,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根据个人实际,只能择一申报项目申报,若同时申报多个的,取消本年度所有申报资格。

2.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B类、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技术能手等)的人选以及入选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百人专项”“千人专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南海育才项目(原“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等相关项目的人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得申报。已入选南海新星项目的支持期结束后方可申报南海育才项目。

3.本次申报不得用已获得支持的项目重复申报。因推荐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同类项目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和推荐单位下一批次推荐资格。

4.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三亚研究院联系人:郭敬

联系电话:15011139950



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5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mgrc.gov.cn/show-29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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