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海南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3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三亚研究院

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厅拟对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充实和更新,现将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爱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政策,遵守评审规范和工作纪律。

(二)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扎实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行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专业或相关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和优良业绩。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生态环境领域及相关专业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满10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并任职2年及以上。

(四)征集专家专业范围: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森林保护、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大气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核与幅射、生态环境监测等。

(五)年龄原则上在63周岁以下(续聘专家可放宽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充沛的精力参与评审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如实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会同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属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在专家推荐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审核备案。我厅组织审核,择优充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备案。

三、有关要求

本次征集专家库成员聘期3年,请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人选,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方式可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也可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由申请人直接报送。推荐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请将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单位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以“姓名+单位”方式命名)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四、时间要求

(一)三亚研究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请人提前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三亚研究院联系人:郭敬

联系电话:15011139950



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5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zwgk/rsxx/202504/t20250427_3855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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