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三亚研究院

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科技城工作时间

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年度行程授权确认书》。

(二)项目查重范围

1.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包括:省重点研发项目(包括公开征集、定向征集、联合征集、揭榜挂帅、应急攻关等项目)、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省科技人才创新项目BCD档及留学生项目、“南海新星”科技创新人才平台项目、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等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

2.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需省科技厅备案查重的科研项目。

3.管理局已自主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包括: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2019年深海科技先导创新项目、重大科技项目,2020年度科研项目(第一批),2020-2024年度定向项目,2022-2023年度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

(三)限报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可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与在研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之和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报某类别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立项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超过2项。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继续申报联合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科研项目包括2020年度科研项目(第一批),2020-2024年度定向项目,2022-2023年度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科技专项。

2.项目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已成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且通过单位审核,在当期申报阶段,可视为非在研项目;在后续立项评审过程中,该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停止项目立项流程。

3.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专指企业承担单位)或负责人申报资格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

4.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率20%以上视为雷同项目,不予立项。

(四)配套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省财政支持额度:管理局支持额度: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按不低于【1:1:1】执行(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省财政支持额度:管理局支持额度: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按不低于【1:1:2】执行。(注:三亚研究院不提供配套资金,需申报人自行解决,建议由合作企业出资。)

(五)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分为两个档次:A档60(含)-100(不含)万元,占立项项目数的60%左右。B档100(含)-200万元(含),占立项项目数的40%左右。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据实编制预算经费。项目立项时,省科技厅、管理局根据专项资金总额综合平衡安排支持经费,但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

(六)支持方向详见《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

此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模式,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三亚研究院系统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陆管理系统后,点击申请→所有申报书→新增→检索→“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填写《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需在管理系统中上传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推荐函。

(三)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试验区管理局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申报的专家在2024年6月27日12:00前与三亚研究院联系(三亚研究院协助申报人与管理局对接,获取推荐函),并在7月5日12:00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三亚研究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朱新民,电话:0898-65309922。

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科技研发部:张芳,电话:0898-88036880。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

三亚研究院:顾文倩,电话:18813072407(微信同号)。




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4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6/t20240622_3685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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