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推进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通知》《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推动海南科技小院建设,提升科技小院科普服务能力,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管理办法》(见附件2)相关规定和要求,现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南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评估工作,为各科技小院提供依据。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各科技小院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发展思路,引导我省各科技小院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切实践行科技助农的责任使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培养一批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新型人才。
二、工作目标
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要求,围绕“解民生治学问育英才”,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工作的诊断、督导、改进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给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科技小院规范化建设,提升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三、组织领导
此次考核评估工作在省科协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科协科普部、省农函大、省农技协和海南科技小院专家委员会一起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科技小院完成评估工作。
四、评估对象及工作程序
(一)评估对象
中国农技协批复建设的53个科技小院,除1个获得全国农业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出的2024年全国优秀科技小院工作案例和3个获得2023年度中国农技协“最美科技小院”,共计4个科技小院无需参加本次评估,其余49个科技小院均应参加考核评估(具体清单见附件3)。
(二)评估时间
工作评估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9月。
(三)评估内容
科技小院的考评主要围绕基础条件、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展开,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及要求参见《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管理办法》。
(四)评估程序
1.评估材料提交:参加考核评估的科技小院需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特色亮点工作案例,填写信息表(见附件4、附件5),并根据2024年海南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6)提供日志撰写情况及相关农户培训、田间指导、科普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佐证材料。
2.检查评估:参照《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达到考核标准(每个小院应至少有一名研究生常驻,每年入驻小院时间不少于120天,撰写完成不少于100篇工作日志,其中批复不足1年的科技小院,从批复后1个月开始算入驻时间的科技小院,省科协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及科技小院优秀同行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科技小院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各科技小院周期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3.评估结果:分为4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1个获得全国农业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出的2024年全国优秀科技小院工作案例和3个获得2023年度中国农技协“最美科技小院”直接给予优秀等级。公示无异议后,将在省科协官网内进行发布。获得优秀和良好的科技小院将按等级给予一定的项目建设经费支持,并将在各平台上宣传推广优秀科技小院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对于第一次考核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科技小院,将督促其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评估的科技小院将被摘牌处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报送科技小院建设高校。
五、工作要求
各科技小院负责人认真完成材料准备,总结报告、实绩案例等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语言简洁凝练,注重实事求是,突出成果亮点,形成典型经验,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2024年海南科技小院考核评估申请材料》(附件4)和《2024年海南科技小院考核评估参评清单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hnnonghanda@163.com并同步抄送三亚研究院邮箱ppion0120@163.com。
三亚研究院:顾文倩,电话:18813072407(微信同号)。
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