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师科技成果共享与转让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三亚研究院

各位老师:

根据2021年三亚研究院与海垦南繁集团(红旗实验田土地所有权方)的协议约定,作为2021-2024年期间免费使用该实验田的条件,三亚研究院需向该公司提供使用红旗基地土地的科技成果共享,现面向已经使用该实验田的教师、未来计划使用该实验田或其他三亚研究院南繁实验田的教师,征集可共享的成果,成果包括品种、专利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具体程序:(1)用地教师提供可共享成果,相关成果须在学校已经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登记;(2)相关成果提交学校和土地权所有方对成果进行评估;(3)三亚研究院与土地所有权方协商定价,并选择成果共享或转让方式;(4)三亚研究院根据每位教师使用土地总量及其提供成果定价,核算教师成果共享或转让收益,征得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学校批准;(5)三亚研究院安排成果共享或转让和资金支付;(6)成果正式向土地所有方共享或转让。

此工作直接影响三亚研究院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红旗基地以及未来南繁基地的稳定运行,关系到相关科研项目的稳定开展,如果不能顺利完成,将涉及按市场价的用地补偿金。

请各位老师理解和大力支持,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三亚研究院同期启动南繁实验田使用绩效评估工作,本次工作将纳入实验田用地绩效考核,与未来实验田使用管理直接挂钩。对本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未来实验田使用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

请相关老师于2025年4月16日前填写附件意向表,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三亚研究院,邮箱:18876977785@139.com。


附件:科技成果共享与转让意向表



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

2025 年 4 月 10 日


(联系人:唐发华;联系电话:18876977785)



关于申报教师科技成果共享与转让征集的通知.pdf

附件:科研成果共享与转让意向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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